北京大学集成微系统方向
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
招 生 简 章
北京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将于今年9月份开办“集成微系统高级人才研修班”。为了适应社会对智能硬件、创新医疗电子、集成电路与系统等方面人才需要,帮助在职人员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通过案例教学结合学员实际工作探讨集成微系统相关技术,全面提升在职人员的创新能力和业务水平。学习地点设于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学员在完成相关课程,通过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信息工程学院课程考试后,并通过全国统考及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信息工程学院论文答辩后,将获得“北京大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理学硕士”学位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2、报读资格 大学专科或者大学本科毕业满三年。
3、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无毕业年限要求。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相关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培养方向及目标
1、系统掌握集成微系统方向的基础知识,了解当前大数据、深度学习、人工智能等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利用所掌握原理、方法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的能力。培养解决工程应用问题的专业人才
2、结合当今传感、电路、硬件、软件、系统、互联网+云平台、数据分析与深度学习等集成微系统的发展需求,增设相关的专业基础和拓展研讨课程。学员学完课程后,将具有从事集成微系统的综合研发能力。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参加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到北京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深圳)咨询有关问题,进行报名登记。
2、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30日。
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南区粤兴三道6号南京大学深圳产学研基地A座208办公室)
四、资格审查及确认
1、我院(系)将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招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1)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应在我院(系)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南京大学产学研基地A座208室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确认。
五、录取方式
资格审核后择优录取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
1、必修课(10门,共30学分):
(1)微系统与微传感器 (6) 微系统封装技术
(2)VLSI测试与可测试性设计 (7) 深度学习技术与实践
(3) 视频监控与视频分析技术 (8) 模拟、混合信号与射频IC测试
(4) 集成微系统概论 (9)智能硬件
(5)微系统经济学基础 (10)创新医疗电子
2、选修课(1门,共3学分):
(1) CMOS电路分析与设计
3、 国家同等学历申硕考试
《电子科学与技术》综合科目考前辅导
七、教学方法及考试
1、教学方法:集中现场讲授,发放讲授提纲或教材,每半年时间讲授3-4门专业课,利用业余时间上课(周六、周日)。
2、考试方式:
(1)录取时确定了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专业必修课(6门)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闭卷笔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其它课程由相关院系组织考试。考试地点均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校内。
(2)不申请学位的人员,全部课程由各院系组织考试。
八、学习年限及收费
1、学习年限为两年。
2、学费为60000元,在第一年入学注册和第二学年开学时分二次交清(或一次交清)。学员注册缴费后如中途退学不再退费。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不包含申请学位人员进入论文阶段后的费用(9000)以及国家同等学力考试辅导费用.
九、学员结业及证书
1、通过全国统考并通过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信息工程学院论文答辩后,将获得“北京大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理学硕士”学位证书
2、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即可结业。
3、结业学员名单和成绩报经研究生院审查核准后,颁发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盖章的《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结业证书》。
十、联系方式及地址
1、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三路6号南京大学深圳产学研基地
2、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邮编:100871,主页地址:http://grs.pku.edu.cn/zsxx/kcbzs/
附:有关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一)学员自报名北京大学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时(以下简称“研修班”),须已经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经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需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上述学位要求的学员在报名研修班时可向院系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意愿,上述学员以下简称“申请人”。
(二)申请人自进入研修班学习之日起(以招生年度当年的9月1日开始计算),须在四年内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全部研修班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北京大学的课程考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成绩的合格标准以国家相关要求为准。北京大学将依据以上成绩认定申请人的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四年内未通过北大组织的课程考试或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三)申请人自进入研修班学习之日起(以招生年度当年的9月1日开始计算),须在五年内完成学位论文、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并进入答辩程序,五年内未完成以上环节者,本次申请无效。申请人在申请学位时须交纳论文初审费用和论文答辩费用,具体费用参见申请学位当年北京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相关通知。
(四)申请人须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领域做出成绩,在研修班学习期间在有正式刊号、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中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与申请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
(五)申请人在学校和国家组织的考试中,不得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六)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因有其他途径获得硕士学位,不能通过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途径申请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