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物业管理作为新兴服务行业在我国发展很快,新建物业和新成立的物业管理公司不断崛起。为了加强对现有和新入行业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适应劳动力市场对物业管理人员的需求,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每年安排两次全国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统一考试。为了配合这一工作的开展,我院技能培训中心开展下半年度物业管理人员资格考试培训认证班,参加物业管理职业资格统考,合格后将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厅)颁发的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并可申请出国换证,办理中英文《职业资格证书》,国际劳动组织认可。获得助理物业管理师以上级别者,可免深圳市外招调工考试,直接申请办理深圳户口。
一、申报条件:
1、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4级)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者;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经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2、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3级)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
3、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2级)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二、培训方式:采用面授方式,理论授课及实操
三、培训收费:物业管理员:700元(不含教材、资料等);
助理物业管理师:1000元(不含教材、资料等);
物业管理师:2000元(不含含教材、资料等)。
四、培训师资:由资深专家授课
五、开课时间:3月17日
六、 考核时间:每年5月、11月参加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鉴定考试
七、 报名地址:
深圳市高新技术园区南区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院(深圳国际技术创新研究院)B座2楼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院IT职业技能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