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规定,现从事企事业人力资源招聘、培训、组织规划,薪酬绩效及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的质量及数量均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在全国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认证鉴定工作,以规范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的从业行为,提升技能素质。 报考条件: 人力资源管理员: 1、高中或中专毕业,工作4年以上; 2、大专毕业,工作1年以上;*经培训取得管理员结业证。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员资格证书后,工作2年以上; 2、高中、中专学历,工作7年以上; 3、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3年 以上; 4、大学本科学历,工作1年以上。*经培训取得助理师结业证 人力资源管理师: 1、取得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后,工作3年以上; 2、从事本职业工作 10年以上; 3、大专毕业,工作8年以上; 4、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士毕业 ,工作6年以上; 5、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毕业,工作3年以上。 *经培训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结业证书。 培训内容:《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知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要求》。 考试时间:每年5月、11月。 证书情况:参加全国统考,合格后获得劳动部相关级别人力资源管理资格证书, 属上岗资格、办事资格及资历证明,全国通用,不用年审,终生有效! 中级以上资格,深圳市招调工免考。
| |
收费标准: |
| |
人力资源管理员700元;助理管理师800元;管理师1800元;教材费、资料费实收。
本课程文字如有变化,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
|
|
| |
报名方式: |
|
| |
咨询电话: |
0755-88842400 0755-83692700 0755-83692776  |
| |
手机: |
15811841184 |
电 邮:nihao@foxmail.com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