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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经济师报考指南
作者:sara 来源:深圳教育在线 更新日期:2013-4-28

  报考指南

 

  考试简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初、中级报考条件

 

  (一)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5、获博士学位。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四)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统一持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考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报名时间及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一般为4月中旬以前(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2013年经济师(初、中级)报名暂未公布!各考生要根据各地人事局的公告为准。

 

  报名方法: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详情查看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通知。

 

      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2013年经济师考试时间:2013年11月2日,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初级和中级均2个科目,具体是:《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注:初、中级《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均分为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12个专业,其中运输分为水路、公路、铁路、民航4个子专业。

 

  合格标准

 

  2012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成绩管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

 

  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注册管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资格有效期一般为5年,有效期满,持证者要按规定主动到发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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