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关于2008年全国硕士生考试费交纳办法的通知

关于2008年全国硕士生考试费交纳办法的通知
作者:深圳教育在线 来源:szedu.net 更新日期:2007-12-6
  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费按照每科25元的标准交纳,考生可根据自已实际考试的科目数计算需要交纳的考试费总额(科目数×25元)。凡在网报时选择在深圳市招考办(文锦南路1013号文锦中学)正式报名确认资格的考生,须于确认资格期间(11月10日-14日)到深圳发展银行填写专门考研交费单(也可在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上下载),并现金缴纳考试费。凡网报时选择在深圳大学正式报名确认资格的  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费按照每科25元的标准交纳,考生可根据自已实际考试的科目数计算需要交纳的考试费总额(科目数×25元)。凡在网报时选择在深圳市招考办(文锦南路1013号文锦中学)正式报名确认资格的考生,须于确认资格期间(11月10日-14日)到深圳发展银行填写专门考研交费单(也可在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上下载),并现金缴纳考试费。凡网报时选择在深圳大学正式报名确认资格的考生,交费形式则按深圳大学的要求办理。考生,交费形式则按深圳大学的要求办理。

报 名 此 课 程 / 咨 询 相 关 信 息
【预约登门】 【网上咨询】 【订座试听】 【现在报名】
课程名称
关于2008年全国硕士生考试费交纳办法的通知
真实姓名
* 性 别
联系电话
* E-mail:
所在地区
咨询内容

      

相关文章:

Copyright© 2004-2010 www.szedu.net 深圳教育在线 版权所有
中国·深圳
粤ICP备06023013号